导读【税收征管法】必备初级经济法基础顺口溜税收征管法,掌握不费力;顺口溜起头,帮你记仔细。一、税务登记要牢记,开张营业先注册,变更注销及时办,信息报备不能迟。二、发票管理是关键,领购开具须合规,保管销售要妥善,违法使用可不行。三、纳税申报莫拖延,期限明确按时交,虚假申报要不得,诚信纳税好公民。四、税款征......
【税收征管法】必备初级经济法基础顺口溜
税收征管法,掌握不费力; 顺口溜起头,帮你记仔细。
一、税务登记要牢记, 开张营业先注册, 变更注销及时办, 信息报备不能迟。
二、发票管理是关键, 领购开具须合规, 保管销售要妥善, 违法使用可不行。
三、纳税申报莫拖延, 期限明确按时交, 虚假申报要不得, 诚信纳税好公民。
四、税款征收有规定, 依法缴纳无逃避, 滞纳金罚没款, 逾期后果需警惕。
五、税务检查不可怕, 配合工作如实答, 提供资料要完整, 偷逃税行为难藏。
六、复议诉讼有途径, 权益受损可维权, 时限程序要遵守, 公正裁决有保障。
七、法律责任勿轻视, 罚款拘留甚至刑, 守法经营最重要, 和谐社会共发展。
税收征管法,虽然内容多, 记住顺口溜,轻松又活泼。
案例分析:某个体工商户因长期未进行税务申报,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报,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该商户认为处罚过重,提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此案例中,由于商户未按期申报纳税且未及时补报,税务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如果商户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故意或者存在特殊困难导致未能按时申报,可以通过陈述理由并提交证据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顺口溜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税收征管法》中的重要条款,帮助初学者更好地学习和记忆这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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